《初戀》
我上語文課的高三班有三十幾個學生,女生只有七八個,下課時,嘻嘻哈哈、打打鬧鬧;而只有她與眾不同,特文靜,我一眼就喜歡上她。
她的母親是學校的老師,有一回得了重病,教導主任邀我同去看望。房子是平房,廚房很矮,我一不小心被門框跌了一下。她在淘米,忍不住“撲哧”地笑了起來,我大吃一驚,原來是同事的女兒。
漸漸的,我對她家有了進一步的了解:他爸是廠報的一位編輯,兩個孩子,女兒業余時間拉小提琴,兒子業余時間專攻繪畫。我一個農村出來的孩子,對這個充滿藝術氛圍的家庭崇拜得五體投地。
于是我常常挑燈夜讀,勤思苦寫。一篇篇習作在她父親的修改與潤色下見諸報端。
愛她在心頭,一直口兒難開。一是怕戀愛毀了她的前程,萬一高考落榜,我是罪責難逃;二是老師與學生戀愛,學校知道將要受到嚴厲的處分。
老天有眼,她終于沒有考上大學,頂替多病的母親做了一名小學教師。我心里別提有多高興,連夜寫信:“珍,我一同學邀我同寫一篇散文參加全國大賽,競賽標題是《純情少女》,我想以你為模特寫此征文。。。。。。”
假期,我回到老家。臨行前給她寄了一封足足八頁的求愛信,而她的一封封信也從最早的“老師”、“哥哥”到后來的“親愛的”。
開學回到學校,一切發生了變化。首先是她的父親來找我談話:“小川,你看上我女兒,說明你看得起我們這家人,但珍珍還小,我們不希望她一輩子成為一個圍著鍋邊轉的人,她還要繼續學習考大學。不久,一位老師對我說:”“珍珍家不愿她再找老師,珍珍已經和設計院的小伙子談上了。。。。。。”
我終于放棄珍珍,重新戀愛,不久就結婚了。在我孩子周歲的時候,珍珍和一位整整大她十歲,孩子已經上小學一年級的人組合在一起。
有時我暗暗自責:是我害了她,有時我又想,是她自己的選擇,也許那才是她的真正的幸福所在。
歲月變遷,世事無常,一晃30多年年過去了。不管經歷多少磨難,不管經過多少年,我都深深祝福珍珍:幸福、快樂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