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年前,劉灣村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,吳來他爸在鄉里當副鄉長,吳來在村里做生意,家里有錢、有勢,不知怎么就想當村長了。當時,他在競選大會上承諾說:“如果大家選我當村長,我就為咱村辦5件實事。一是我自己出錢硬化街道,解決群眾出行難;二是興建村辦幼兒園,讓村民的孩子不再到外村上學;三是建設老年活動中心,讓老年人老有所樂;四是發展大棚種植,提高群眾收入;五是每年終六十歲以上老人發米、面、油。”
言畢,臺下響起來了雷鳴般的掌聲。
這些都是實惠事兒呀,臺下群眾一聽很高興,就都投了他的票。他當了村長后,就得意忘形地把自己的承諾給忘到九霄云外了。但是,有一點他沒忘,就是自己是村長,自己村里村外都有生意,怎樣利用村長的職務為自己謀利益是他考慮最多的事,用群眾現在的話說就是:“他把當官作為發財的工具了。”村里群眾想辦個低保,得給他跑路費;村里群眾危房改造款批下來了,他得提辛苦費;就是群眾學生上學辦個手續蓋個村章,都得給他蓋章費。他每為群眾辦下一件事情或批下什么款,他都會給求他辦事的群眾說,你這個事太難辦,我跑了多少、多少趟,找了多少、多少人,費了多大、多大的功夫才辦好,耽擱了我多少天沒掙錢。說得群眾自己都不好意思,都會主動給抽出幾張好不容易才批下來的那點救命錢給他。他爹是副鄉長,群眾敢怒不敢言。村里老書記看不下去了,就說了他幾句,他就反駁說:“我整天光為他們辦事了,凈耽擱自己生意,我的損失誰補?”
老書記見他這樣說,就勸道:“你可不敢這樣,當干部就是為人民服務的,想掙錢你可以繼續做你的生意呀,沒必要非得這樣。”
吳村長一聽不樂意了,說:“現在是市場經濟,再說了,我開車去給他們辦低保、申請危房改造款、申請學生補助等等,這些事一耽擱就是一整天或幾天的時間,你知道現在一個小工一天的工資是多少?200,我去給他們跑事兒,就算是給他們打工不發工資,也得給點兒跑路錢辛苦費吧?”老書記發怒了,說:“你再這樣,我就要向你父親反映。”吳來一聽要去他父親那兒告他,就惡狠狠地說:“你敢?!”還沒等老書記向他父親反映呢?他就先收集老書記的材料告起了黑狀,老書記覺得和他這樣的搭班子丟人,就辭職了。
村里沒有了書記,他一手遮天。一次鄉里召開會議,布置退耕還林工作,國家政策有補貼。他發現這是個好政策,有錢賺,開完會沒回家,直接給老婆打電話,到鎮上的一個飯店,以村里的名義與自己妻子簽訂了荒山綠化合同。一時間,村民發現村長和妻子變了個人似的,整天自己出錢雇人綠化本村的荒山,村民被感動的主動義務幫工,幫助挖坑植樹,他們覺得自己選出來的村長真是個務實的好村長。多年以后,村民們才知道上當了,他哪是自己義務植樹,而是利用國家退耕還林政策,拿村集體的荒山,秘密套取國家補貼款30萬多元。
(編輯:作家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