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《狡賴河》之我見
來源:作者:曾玉仿時間:2012-05-08熱度:0次
今年四月份以來,我的家鄉廣東河源地區,正值雨季,而5.1期間,更是雷雨季節。在我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及各級政府部門,大家都在繃緊著心弦,祈禱著,千萬別出現天災人禍!雖如此,天災人禍依然降臨。但在平時做好了資源保護、防災減災措施的,天災面前毫發無損;而在平時管理不到位或因玩忽職守而遭遇暴雨洪澇發生山體滑坡、礦點塌方的,真是無可避免,天災無情。恰好在最近,我看到了反映類似題材的小說《狡賴河》。小說描寫了主人翁李河北,這位在狡賴河打砂十年的砂場主,因為私采濫挖河砂,打了攔河壩,掏空了橋墩,挖塌了耕地,嚴重破壞了資源生態的平衡,河床打得坑坑洼洼淹死了人。還出了生產安全傷亡事故,因而發生了一連串的意想不到的遭遇;同時也受到了炸船停業強制執法的制裁。最后在一場百年一遇的洪澇災害中,狡賴河張開大嘴無聲地吞沒了主人翁的生命。當我看完小說《狡賴河》之后,我的心靈被深深地震撼著,我被作者所描寫的情境所感慨,真是天意不可妄為,災難來時,神仙也無可奈何!
而在此同時,我也為作者嫻熟的寫作手法所傾倒,因為在作品中所展現的僅是狡賴河上這么一個普通的采砂場,而主人翁又僅是一位普普通通的砂場主,故事非常平凡。而且,作者采用紀實小說寫法,通篇并無虛構文學那種跌宕起伏、懸念叢生、引人入勝的情節。能寫出這樣的作品,實屬難得。因為長期身在國土資源部門工作,對于小說中所描述的社會環境、故事背景、人物遭遇,有所同感,所以,我還是對小說中一些寫作細節提出幾點個人想法。并非是刻意挑剔,只是個人淺見,還有就是交流學習心得。
1、情節過于簡單,社會背景描寫不夠深入,矛盾沖突展開倉促。
小說主人翁李河北在當地應該有比較廣泛的人際關系,可以說是當地的龍頭企業和鎮上較有貢獻的企業家,有著一系列的光環;也可以說是獨霸一方,與政府執法部門有足夠的抗衡周旋能力,肯定也有保護傘。“狡賴河打砂是洪水灘鎮財政的重要來源,工資、應酬接待費、請客送禮的錢都靠它,但對李河北他們來說是個無底洞。”“柳雙橋三天兩頭下河抓船,抓著船就卸發動機,拉去鎮政府大院。問題是他們一個黑臉一個白臉,柳雙橋管抓,司馬鎮長管放,小船五千,大船一萬,只要交上罰款司馬鎮長就讓你拉回發動機繼續下河打砂,然后柳雙橋再抓,鎮長再放,如此循環往復。”這就是現實。
“私采濫挖是狡賴河的一顆毒瘤,非根治不可。塔蒲縣政府下達河道汛期禁采令,實行全線禁采,禁采期間一律停止打砂,所有打砂船全部上岸,一條不留,否則一切后果自負。”奉命巡河、治理采砂秩序是洪水灘鎮的礦管所長柳雙橋、縣里河道科楊亮科長們的職責。楊亮科長和柳雙橋所長巡查沙場之前后,肯定遇到過或有過思想顧慮,但有人舉報肯定要查,查過之后也肯定會有人出來說情,李河北肯定也有一套辦法對付這兩個小人物(政府執法人員),錢、色、吃、喝、玩、樂,各種招數輪番發揮。出于對男主角的恩惠,執法人員基于穩定和諧的大局,又不得不網開一面,最終沙場繼續運營,不過罰款肯定要繳。當然,最后,在當地政府強勢執法的壓力下,狡賴河上全線禁采河砂,那又不同。但,那些利益既得者之間的博弈過程,作者交待得不夠清楚,這是值得遺憾的。
2.男女主角之間的感情糾纏,細節描寫不夠深入;主要人物的命運結局過于悲慘、苦難。
男女之間矛盾沖突的展開是最難描寫的,但從篇中所述,有些方面還是比較粗糙。首先小說主人翁李河北當初對身邊的女助手篝蘭應該有艷慕之情,以至最后離不開她,且拴在一起成為一對事業上的搭檔。因為篝蘭也非一般女流之輩,首先她會對自己的人生有一個夢想,嫁個有錢人、直接做富婆,所以對鎮上的較有頭面的企業家是有所考慮的。剛好其父受傷,篝蘭就是在這個時候出現的,李河北拿出十萬塊錢給她,讓她給她爹買藥。但她決意不接錢,說:“錢我不要,我要跟著你。”看來篝蘭要的是更多的錢。而且要求進入該砂場上班就是最大的目的。然后,她對李河北有愛慕之情,意識到李河北有福相有富態,一付好人樣;再者,她看到了她的有用之處。李河北這人看似風風光光呼風喚雨,但面對工作中的瑣事,一頭霧水,馬馬虎虎,在對內部管理上是不到位的。因此,她將她的細膩、精明融入到了企業管理之中,成為了企業難得的管理之材,男女相得益彰。在金錢方面,肯定下來,她及她的家人是得到過李河北的資助的。但是當她的父親需要更大一筆醫療費時,李河北卻拿不出。而她卻發現李河北在外面大吃大喝、大手大腳,為了情欲色欲一鄭千金,之所以她會私自截取收入,撈取救父之醫藥費。問題就出在這里。本來睡覺睡到自然醒,數錢數到手抽筋是人生兩大妙境,到了篝蘭這里卻成了災。但從小說的描述來看,李河北與篝蘭之間的感情糾葛,還是比較生硬、唐突的,以至于后來,篝蘭還在洪災中失去了年輕的生命。其實,篝蘭是不該死的。
李河北之死,應該是最好的結局,但應該是錯綜復雜情況下的離奇之死。因為他的死,挽救很多人,像楊科長、柳所長、鎮上的領導,還有為他出面說情又受他的好處的某些縣領導等。因為他的砂場的存在,是對當地資源的禍害,一定要關閉的;而在地方保護之下,能得以生存,這當中,有一條官場腐敗的暗線。此君不死,將無寧日;一人之死,一了百了。結果,砂場查封,官員免責,小卒受過,企業倒閉,復歸平靜;日久之后,濤聲依舊。
3、其他方面。關于迷信的描寫過于神化,可略寫;沒必要花那么大的篇幅去寫。如,重修河神廟。關于大自然的懲罰與報復,不夠明確。天災,生態破壞,環境惡化,是致命點。人禍,描寫不夠到位,同樣該得到懲罰的人沒有得到法律的追究和道德的譴責。后文部分過于繁瑣,可簡練一些,如,后面對篝蘭一家的描寫,作用已經不大。還有就是,過于方言化,使人讀起來理解比較困難。
整篇小說過于平鋪直抒,懸念不大。主人翁的命運結局太悲慘,破財招災。是否小說一定要這樣寫才行,作為讀者的我,不是很懂,在此僅是一家之言,不當之處,海諒之。
(編輯:作家網)